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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110學年度轉學生申辦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

日期 Date: 
07/08/2021 to 08/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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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就學貸款

注意事項:

1.申請就學貸款日期:110年8月11日至110年8月16日(逾期視同放棄此次入學資格)

2.8/11-8/12至學雜費列印專區 (http://bpsp.mcu.edu.tw/mrmcu/frmMRMCU01101.aspx)列印不可貸費用(750元)並完成繳費。(請於當日4點前回傳收據,逾時未完成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3.完成申貸後,請於110年9月17日前將「台北富邦銀行申請撥款通知書正本」、「學雜費單學生收執聯影本」、「不可貸項目繳費單收執聯影本」及「父母與學生本人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各1份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承辦單位。

4.本校就學貸款申辦流程圖

5.依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規定,學生未婚且已成年(已滿20歲),家庭年所得的認列對象:學生本人+父母雙方。

A:單親家庭的學生需檢附學生本人+父母雙方共3人之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B:若學生因父(母)有遺棄、失蹤、對家庭未盡責任等特殊因素,與父(母)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免予合計。

C:免予列計年所得並非父母離婚因素即可單採父母一方之家庭年所得。

二、辦理學雜費減免

注意事項:

1.申請學雜費減免日期:110年8月4日至110年8月10日中午12時(逾期將無法於報到當日變更減免後金額,需先行繳納全額學費)

2.申請流程

A.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請點選這裡),確實填寫後上傳

B.全戶戶籍謄本或甲式戶口名簿。

C.減免申請資格證明文件(申請原住民減免者不需上傳)。

3.注意事項:

A:學雜費減免申請資格需繳交證明文件(請點選這裡)

B:上傳文件限制:75MB以下,接受jpg,png,pdf,doc,docx

C: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1)「身障類」減免需填寫「關係人」欄位。

(2) 切結書務必確實簽名。

D:戶籍謄本

(1)戶籍謄本限申請當月申請,記事欄不可省略。

(2)上傳後,務必於110年8月12日以掛號郵寄。

(3)台北校區:台北巿中山北路250號學務處生輔組盧辰瑄小姐

     桃園校區:桃園巿龜山區德明路5號學務組許依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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