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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競賽宗旨:推行校內體育活動,提昇學生各項運動水準,促進同學間情感交流。
二、競賽組別:(一)男子組:以系所為單位組隊。
(二)女子組:以系所為單位組隊。
三、參加資格:凡就讀本校各系所1年級新生領有109學年度學生證(不含復學生),均可代表其所屬學系參加比賽。
四、報名日期:109年9月14日08:00起至109年10月6日下午12:00止。
五、負責老師:台北校區游能揚老師-分機2326;桃園校區廖俊欽老師-分機3521。
六、報名手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完成後不得修改名單。
七、競賽項目與參加比賽人數
游泳:比賽項目為捷式50公尺、蛙式50公尺,組別分男生組、女生組,每組每項可報名2人,每人至多報名2項。
八、比賽日期:訂109年10月16日中午12:20-(桃園校區學生準時11:00體育辦公室前集合搭專車前往,台北校區學生自行前往)。
九、比賽地點:士林運動中心游泳池
十、獎勵辦法:
(一)游泳比賽,榮獲前3名頒贈獎狀。
(二)參賽人員依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第1、2名嘉獎2次,第3-4名嘉獎1次,以資鼓勵。
(三)參賽同學每參加一項比賽體育成績加2分,最多可加至6分 。
十一、罰則: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或侮辱裁判,除停止該選手出賽,另依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二款予以記大過
處分。
十二、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