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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申請

一、就學貸款資料蒐集及傳輸同意書

本校為簡化學生辦理就學貸款之申請與作業流程,免除學生上傳或繳交學雜費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之程序及繳交申請撥款通知書至本校之作業,擬提供申請同學之本校當學期學雜費繳費明細等辦理申請就學貸款所需資料予台北富邦銀行,並自台北富邦銀行接收與處理同學向該行申請辦理之貸款資料。資料的傳輸作業依本校個資管理規範辦理。

二、申請資格:

1.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或家庭年所得總額超 過新臺幣 120 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 1 人就讀國內正式立案之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2.依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規定,家庭年所得的認列對象:

 (1)學生未婚:學生+父親+母親

 (2)學生已婚:學生+配偶

 (3)學生本人(已婚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未婚學生其父母親皆殁)

備註:若學生因父(母)有遺棄、失蹤、對家庭未盡責任等特殊因素,與父(母)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免予合計。並非父母離婚因素即可單採父母一方之家庭年所得。

 

日期 Date: 
07/17/2023 to 12/31/2028
就學貸款資料蒐集及傳輸同意書
同意:我已閱讀並同意,由學校將學雜費繳費單傳給台北富邦銀行。 不同意:我已閱讀但不同意資料傳輸。於本表單費完成審查後,學生至台北富邦銀行申貸時自行上傳學雜費繳費單。
學生基本資料
請確實檢查 "學號" 是否正確,以免因查無學籍而無法轉檔。
身分字號字母請大寫,如:A123456789
請填入數字不要有任何符號或文字,如:0912345678
請填入數字不要有任何符號或文字,如:033507001
資格審查計列對象基本資料
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規定,家庭年所得的認列對象: 1.學生未婚:學生+父親+母親 2.學生已婚:學生+配偶 3.學生本人:(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或學生未婚父母皆殁) 備註:若學生因父(母)有遺棄、失蹤、對家庭未盡責任等特殊因素,與父(母)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免予合計。並非父母離婚因素即可單採父母一方之家庭年所得。
請填入數字不要有任何符號或文字,如:0912345678
請填入數字不要有任何符號或文字,如:0912345678
貸款金額
1.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學生,得就減免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2.申請學雜費補助減免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申請就學貸款。3.可貸項目: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住宿費、書籍費、生活費。
自由申貸,限額新台幣3,000元。
1.自由申貸,限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且需上傳相關證明至台北富邦銀行審查。 2.中低收入戶可加貸生活費–限額2萬元;低收入戶可加貸生活費–限額4萬元。
1.自由申貸,限校內住宿費者。 2.申貸金額的上限為實際住宿舍別及房型的費用。3.在校生續住者,若各項費用繳費單已包含住宿費,則免填。
1.自由申貸,申貸金額上限30000元(限非校內住宿) 2.需於112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上傳租賃合約審查,詳閱「就學貸款校外住宿費」申請須知
1.可貸總金額的計算方式:學費+雜費+網路資源使用費+平安保險費(繳費單可貸總金額)+書籍費+生活費+住宿費(自由申貸項目)。 2.學雜費明細請參閱 銘傳大學各項費用繳費單 (學雜費專區 →學號→學雜費繳費單)。 3.若 實際申貸金額<可貸總金額者,未貸的差額將與語言實習費(不可貸項目)合計為不可貸繳費單,請於8月29日後至學雜費專區下載繳費單並於9月4日前完成繳費。
資格審查計列對象資料上傳
1.續貸者:家庭年所得列計對象與111學年度相同者,免上傳戶籍資料或免予合計父母年所得聲明書。2.首貸者/變更資格審查計列對者:須上傳計列對象的甲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另因父母離異有對家庭未盡責任而主張與父(母)合計顯失公平者,須上傳「銘傳大學就學貸款申請免予合計父母年所得申請書」
首次貸款:新生或2年級以上但第1 次申貸 續貸生:曾於111學年度申請貸款者。 變更家庭所得計列對象:曾於111學年度申請貸款者,變更家庭所得計列對象
首貸者或變更審查計列對象的續貸者務必上傳審查計列對象的戶籍證明
因父母離異有對家庭未盡責任而主張與父(母)合計顯失公平者,須上傳「銘傳大學就學貸款申請免予合計父母年所得申請書」

銘傳大學就學貸款申請免予合計父母年所得申請書檔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ofHEBZ5JVCawQPx66KC8Et6QzrDv1hj/view?usp=sharing (PDF)

上傳檔名:學號+姓名

*校內審查作業需 1-2個工作天,請同學待收到MAIL通知後,再至台北富邦銀行續貸或對保作業。

* 首次貸款者,在學校傳輸資料後,會收到的mail" 您申請本校本學期就學貸款乙案,本校已審核通過並將您的學籍及學雜費繳費單傳輸至台北富邦銀行。惟因您未同意台北富邦銀行與銘傳大學相互傳輸你的申貸資料。請您先至台北富邦銀行網頁...填寫同意書,以利後續作業。"    同學可直接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對保作業。

* 語言實習費及少貸金額的繳費單,將在台北富邦銀行傳輸本校申貸生的資料後產生,請同學於8月29日以後至"學雜費專區"列印並於9月4日前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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