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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教學卓越計畫
教師考取證照獎勵
申請說明:
Ø 為鼓勵教師考取專業證照,以利日後輔導學生考取證照,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故教學卓越推動教師考取專業證照計畫。
Ø 專業證照須為102年8月1日~105年7月31日(三年內)間取得即可,且取得時須為本校專任教師。
Ø 每張申請之專業證照僅獎勵一次為限。
Ø 須檢附專業證照證書。(證書請Mail至michiko@mail.mcu.edu.tw信箱,信件主旨註明「教師專業證照證書」)
獎勵辦法:
獎勵費用:
經教學卓越計畫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另行公告,核發金額將視今年度教學卓越計畫經費總額及實際情形決定。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5年7月8日止。
備 註:
為配合教學卓越計畫之教師證照取得統計調查作業,如於105年7月9日~105年7月31日方可取得證照證書,煩請於備註說明欄位註記。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教學卓越詩婷聯繫(分機2546),michiko@mail.m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