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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銘傳我愛養樂多(桃園校區)

10/3(四)中午12點~1點體育館三樓

日期 Date: 
09/02/2019 to 09/30/2025
本同意書說明銘傳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將如何處理本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 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二十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一、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1.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LINK IS EXTERNAL)」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依據本校【個資保護管理要點】,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3.本校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性別、高中、電話、行動電話、EMAIL、緊急連絡人、緊急連絡人電話等資料,詳如填寫欄位。 4.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5.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6.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LINK IS EXTERNAL)」,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參考本校【個資保護管理要點】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1.本校因執行活動報名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3.本表單各項資料係僅作為業務處理需用,絕不轉做其他用途,將於資料處理完畢且保留至期限一年後,逕行銷毀,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 三、基本資料之保密 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個資保護管理要點 (link is external)】之保護及規範。本校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四、同意書之效力 1.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本校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或服務。 2.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校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3.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 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版本: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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