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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就學貸款辦法作業要點規定,學生於註冊時,應出示銀行所開具之證明(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向學校申請緩繳學雜費等費用。
逾期上傳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者,視同未註冊,須立即繳交學雜費。
時間:113年8月7日至113年9月13日
格式:PDF
上傳檔案名稱:你的學號 (很重要),例如: 12210123.PDF
檔名未依規定者,將以mail通知,同學須於期限內再次上傳
*總計處及會計師查帳時方能快速尋找到你的就貸撥款通知書
上傳次數:1次為限 (需第2 次上傳者,請至你的電子郵件截圖 已提交的畫面並mail至muifuu@mail.mcu.edu.tw,信件主旨:申請第2 次上傳。將以電子郵件回覆處理進度)
備註: 禁止借用他人帳號登入,違反規定而被取消註冊資格,須自行負責。
只需上傳 就學貸款申請書,不需上傳註冊繳費單。
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 上傳前小叮嚀
1. 確認 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核定日期:113年8月1日-113年9月30日
2. 確認 您是台北、基河、金門校區的學生。
3. 檢查 檔案務必 清晰且完整。
*續貸生可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請務必先下載就貸撥款通知書 →存檔(限PDF,記得將你的學號設為檔名)→上傳 。
*臨櫃辦理貸款者,請 掃描或拍照 存檔,請務必確認 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內容的字體及大小需清晰可辨。
繳費註冊:
●差額繳費單:113年8月30日起至學雜費專區列印(含不可貸款語言實習費750元及未貸款的差額)
●繳費日期:113年 8月30日至 9月8日
逾期申貸者:開學日後辦理對保,有選課需求者,須憑銀行核給撥款通知書,親洽所屬台北、桃園校區承辦人開立證明,再至註冊組補辦註冊;無選課需求同學,統由學校彙整銀行資料協助補辦註冊。
承辦人徐 凌霄老師
電話 :02 28824564 分機 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