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資使用聲明:本平台個人資訊僅供承辦單位使用。
同學您好:
教育部自113年2月起開始推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依教育部規定本方案與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若您欲取消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改選擇其他補助,需填寫「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申請取消補助切結書。
繳費狀態 |
辦理方式 |
列印繳費單 |
備註 |
已繳費 |
請上傳切結書,並將切結書正本繳交至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或桃園校區行政處學務組 |
2/1-2/16 16:00前上傳者可於2/17列印繳費單 |
請於可列印繳費單一週內完成繳費,以利後續作業。 |
2/16 16:00-2/23 12:00前上傳者,可於2/24列印繳費單 |
|||
2/23 12:00-3/1 12:00前上傳者,可於3/2列印繳費單 |
|||
未繳費 |
無須上傳切結書,請攜帶填寫完畢之切結書至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或桃園校區行政處學務組辦理 |
由該校區承辦老師直接處理 |
請於可列印繳費單一週內完成繳費,並請攜帶繳費證明至台北校區註冊組或桃園校區教務組辦理補註冊後,方可進行選課。 |
切結書下載網址https://reurl.cc/377ZEX
※切結書立書人請親筆簽名
※欲申請各類學生學雜費優待減免者,無須填寫此切結書(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已包含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