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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冬令動漫影像設計營

一、營隊目標:為發掘數位媒體設計人才,並讓高中職學生對於數位媒體相關科系有初步的認識,特別設計基礎又實用的課程,從學術與實務兩個面向切入,學員可從中了解數位媒體實際的多元性與操作模式。

二、招收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三、招生人數:60名(含中低、低收入戶者各三名),如超過人數,以先繳費者為優先

四、活動時間:2019.01.22~2019.01.24(三天兩夜)

五、活動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桃園市龜山區德明路5號)

六、活動費用:每人新台幣3,600元整(含食宿、講義費、營服、保險費及電子零件耗材費等);結盟高中學生、銘傳親友或三人(含)以上團報,每人新台幣3,300元整;中低收入戶子女者,每人新台幣2,500元整(限三名);低收入戶子女者免費(限三名),請影印低收證明,如超過人數以動機為篩選原則。

七、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

報完名就可以匯款

匯款請匯至

銀行 台北富邦大同分行 代碼012

帳號:380210329738

戶名:銘傳大學招生中心闕淑茹

匯款完後

請把以下資料EMAIL到 pr@mail.mcu.edu.tw

1.姓名
2.報名營隊
3.轉帳後五碼 (如果是用ATM轉帳就必填)
4.轉帳日期
5.轉帳金額
6.與誰團報(如果是團報就必需填)

我們確認收到營費後會回信通知

八、主辦單位:教務處招生中心、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九、協辦單位:親善大使團

 

*學員一律住宿,第一天及第二天活動結束時間約為晚上21:00;第三天結束時間約為14:00。

備  註:

1.    分組名單及行前通知函將公佈在銘傳大學-高中生網站。

2.    本校就參與學生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以尊重當事人權益為基礎並依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參與本活動學生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學號、班級等)除用於本校管理、登記使用外,亦將使用於活動分組公布、活動訊息等,以避免同名同姓學生之混淆。如參與同學不同意提供您全部或部分的資料,請來電告知,否則即視同同意本校使用相關資料。

3.    聯絡人:銘傳大學招生中心買老師02-28824564 # 2271

        銘傳大學數位媒體設計學系洪季君老師033507001 # 3757

日期 Date: 
10/24/2018 to 01/24/2019
(例: Wang, Da Min)
(三人以上團報者請註名其他人員名單)
本同意書說明銘傳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將如何處理本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 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二十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一、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1.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LINK IS EXTERNAL)」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依據本校【個資保護管理要點】,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3.本校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性別、高中、電話、行動電話、EMAIL、緊急連絡人、緊急連絡人電話等資料,詳如填寫欄位。 4.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5.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6.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LINK IS EXTERNAL)」,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參考本校【個資保護管理要點】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1.本校因執行活動報名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3.本表單各項資料係僅作為業務處理需用,絕不轉做其他用途,將於資料處理完畢且保留至期限一年後,逕行銷毀,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 三、基本資料之保密 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個資保護管理要點 (link is external)】之保護及規範。本校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四、同意書之效力 1.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本校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或服務。 2.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校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3.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 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版本: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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