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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室】銘傳大學109學年度校長盃籃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報名表

  109學年度校長盃籃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競賽主旨:為提倡學校運動風氣,提高學生運動技能及培養團隊合作精神,特舉辦校長盃籃、排球錦標賽。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競賽組別:台北校區→男、女生組,以系所為單位組隊。

                   桃園校區→男、女生組,以系所為單位組隊。

四、參加資格:凡就讀本校各系所學生均可代表所屬學系參加比賽。

五、比賽日期:

台北校區:暫定110426日至528日,每日下午1700開始。 

桃園校區:暫定110426日至528日,每日下午1700開始。

六、比賽地點:台北校區:逸仙堂(A)、H樓前(B)、室外排球場(C)、(D)。

              桃園校區:室外籃球場(C)、(D)、體育館三樓(A)、成功

                        體育館(B)、室外排球場(C)、(D)。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326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受理報名,競賽規程及報名表請至體育室網站自行下載。

八、報名手續: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eform.mcu.edu.tw/node/1332報名表檔案並以E-Mail寄送承辦老師,紙本報名表經院系主管簽名及加蓋系學會章,繳交各校區體育室承辦老師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報名完成後不得修改名單,報名截止日後恕不受理報名。

    台北校區:游能揚老師分機2326  Email:nyyu@mail.mcu.edu.tw

     桃園校區:郭國隆老師分機3522  Email:kuokuo@mail.mcu.edu.tw

九、報名人數:男子組以系、所為單位,每隊報名12人。女子組以系、所為單位,每隊報名12人。

十、抽籤日期:110416日中午1210,分別假台北與桃園校區體育室辦公室同時舉行,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有任何異議,420日將所有賽程公佈於體育室公佈欄。

十一、領隊會議:110416日中午1210,分別假台北與桃園校區體育室辦公室同時舉行。

十二、競賽辦法:

1.採用中華民國籃、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2.比賽均採取單淘汰賽制。

3.凡是籃、排球運動績優生就讀各系之同學,參加比賽時,籃球僅准一人在場上比賽,排球僅准二人在場上比賽。

4.比賽時各系須穿著整齊號碼球衣褲,未依規定者不准參加比賽。

5.比賽進行中准予隊長提出抗議,該場賽後不接受任何異議。

6.每場比賽遲到十五分鐘之隊伍,視棄權;且該系所不得報名參加下學年度校長盃籃、排球賽。

7.參場之選手請將學生證繳至紀錄台,以備查核。請於賽前查驗對方之證件,開賽後不得有任何身份之異議。

8.備註:若兩校區之冠軍隊為同ㄧ系所單位產生,則由該系所單位先行舉辦淘汰賽,最終獲勝校區代表該系所參加兩校區總冠軍賽,落敗校區則由第二名系所遞補參加兩校區總冠軍賽。

十三、總冠軍賽:暫定於110528日中午12:10假桃園校區(排球總冠軍賽)台北校區(籃球總冠軍賽)舉行。

十四、獎懲辦法:台北校區採團體賽取前3名頒發錦旗,桃園校區採團體賽取前4名頒發錦旗,榮獲前4名之同學,依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嘉獎一次或二次之獎勵,以資鼓勵。(第一、二名嘉獎兩次,第三、四名嘉獎乙次)。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呈請修正之。

 

日期 Date: 
02/23/2021 to 05/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