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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第2學期『證照輔導班』課程表及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輔導考取之證照種類
(一)專業訓練:參與本課程可接受「信託業務人員」證照之考照訓練。
(二)考照必要性:考取證照後未必要真正從事於保險業,惟此證照乃進入泛金融領域就業之基本門檻,無論是金控、銀行、產險、壽險業,均須具備此等基本證照,以某證券公司就業門檻為例,其基本門檻即包含產險、人身、信託、普業及投資型,具備多種證照,始能在未來順利就業。
二、對象
(一)本校在學學生及畢業校友(法律學院學生優先)
(二)本課程並無協助同學報名信託業務人員測驗,故請上課同學於輔導班課程結束前,自行至臺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Exam/)報考之。
三、上課日期、課程與地點
(一) 地點:B404教室,休息時間原則上每小時休息十分鐘,由講師自行彈性安排。
(二)本課程中如實施測驗,由講師自行彈性安排。
(三) 詳細課程時段安排如下表
時段 |
05/16(二) |
05/17(三) |
05/18(四) |
05/23(一) |
下
午 |
18:00~ 21:00
信託法規(1)
教室B404 |
18:00~ 21:00
信託法規(2)
教室B404 |
18:00~ 20:00
信託實務(1)
教室B404 |
19:00~ 21:00
信託實務(2)
教室B404 |
四、上課注意事項:
(一)上課前請至報到處簽到,請勿遲到早退,嚴禁由他人冒名頂替上課。
(二)請尊重講師,上課期間禁止任意交談,並請關閉電子通訊器材,將手機轉為振動
或關機,以維護上課品質。
五、上課教材:《信託業務人員重點精華》-東展文化事業公司出版 。
如需團購者,敬請於05月10日前至系辦繳費。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免費上課,即日起至106年05月15日(星期一)17時截止報名。
(二)報名事務負責人:財法系高祕書,聯絡方式02-28824564分機2468/sandra@mail.mcu.edu.tw